6 月 CPI 环比下跌 0.3%,让年初以来一度改善的居民消费复苏重新降温。与此同时,外需数据却非常亮眼:1 到 5 月以美元计价的出口同比增长 15.5%,截至 5 月的贸易顺差达到 4517 亿美元。外需强劲、内需疲软,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经济最突出的结构性反差。
更值得注意的是税收结构。个人所得税 5 月同比增长 12.4%,连续三个月录得两位数增长,1 到 5 月累计同比增长 12.2%,高于整体税收收入增幅。但个税高增长并不代表普通劳动者收入普遍改善。2026 年 5 月个人所得税收入中,限售股转让所得同比增长 96.2%,工资薪金所得仅增长 9.8%。
这组数据揭示了更深层的问题:外需在创造顺差,资本回报增长更快,劳动报酬增长相对乏力,最终表现为消费能力不足。中国消费疲弱的本质,并不是简单的居民信心问题,而是一个分配问题。增长的果实没有足够留给最需要消费、边际消费倾向最高的人群,消费自然难以持续提振。
分配制度的三个层面
理解消费问题,必须先理解分配制度。社会分配至少包含三个维度:初次分配、二次分配和央地分配。初次分配决定企业创造收入后,劳动者工资能占多少;二次分配决定政府通过税收和公共服务把居民生活成本降低多少;央地分配则决定地方政府有没有足够资源和动力提供公共服务、改善民生、保护劳动者。
初次分配发生在企业和劳动者之间。企业天然希望降低雇佣成本,劳动者天然希望获得更高工资,最终工资水平是劳资双方在市场中谈判出来的结果。制度能够影响这个结果,主要通过劳动法和最低工资标准。
二次分配发生在税收和财政支出环节。政府向企业、个人和交易活动征税,再通过教育、医疗、社保、低保、消费补贴、公共服务等方式改善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这里的关键不是政府花了多少钱,而是钱最终流向了谁。
央地分配决定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是否匹配。地方政府承担教育、医疗、社保、基础设施等大量支出责任,但正规财源不足时,就会被迫依赖土地、债务、招商和投资拉动。它会反过来影响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使地方政府更偏向保护生产者和资本端,而不是消费者和劳动者。
初次分配:劳动保护不是简单提高成本
初次分配看似可以通过严格执行劳动法、提高最低工资来改善劳动收入,但现实比直觉复杂。劳动法的本质,是提高劳动者雇佣成本。当劳动法被严格执行,企业确实会减少低质量用工、提高合规成本,但也会更有动力用机器替代人。
劳动保护可能提高全社会劳动收入占比,部分原因恰恰来自资本替代劳动后的劳动结构变化。低技能生产性劳动力被机器替代,企业转而雇佣工程师、维护人员和技术岗位。留下来的劳动者收入更高,但被替代的劳动者可能退出正规就业。
这意味着劳动法的分配效应并非天然普惠。它更有利于技能型劳动者,可能扩大劳动力市场内部差距。保护制度如果不能区分行业特征、劳动技能层级和企业承受能力,就可能从保护弱者变成保护更有议价能力的劳动者。
最低工资同样是双刃剑。它为底层劳动者设定收入底线,但提高过快会减少企业对低技能劳动者的需求。研究显示,最低工资每上涨 10%,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反而可能下降,因为企业会减少低技能岗位、增加自动化投入。
环卫工人的例子最直观。如果最低工资上涨,环卫企业可能采购道路清洁车替代人工。一个人会开车,效率可能抵十个人,剩下的人就会失业;另一种结果是劳动关系被转成劳务关系,用外包和非正规用工规避最低工资约束。
所以,劳动保护并不是不重要,而是不能孤立推进。提高最低工资必须配合职业培训、技能认证、就业转岗和产业升级,降低企业用机器替代人的冲动,提高劳动者不可替代性。否则,最需要保护的人可能反而最先被挤出正规就业。
二次分配的收入端:间接税过重与资本税偏轻
如果初次分配很难一步到位,二次分配是否可以兜底?现实同样复杂。现行税收结构的第一个问题,是过分依赖间接税。2024 年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间接税合计收入在税收总收入中约占 60%;直接税中,企业所得税约占 25%,个人所得税约占 8%。
间接税本质上是交易税。增值税虽然由企业缴纳,但最终会通过价格转嫁给消费者。低收入人群消费占收入比重更高,因此间接税在低收入人群收入中的实际负担更重。一个月收入 3000 元的人,可能绝大多数收入都用于日常消费;年收入 3000 万的人,消费占收入比例反而很低,更多收入进入储蓄和投资。
增值税税率看似中性,但由于不同收入群体消费率不同,它在实际分配效果上具有累退性。越是低收入群体,越难通过储蓄和投资绕开间接税;越是高收入群体,越能把收入转成不用立即缴纳间接税的资产。
直接税内部也存在结构问题。劳动收入最高边际税率为 45%,而资本所得多采用 20% 的比例税率,部分财产所得还存在较大避税空间。结果是个人所得税的实际缴纳主体高度集中于工薪阶层。
税务数据中,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占个税收入比重超过 65%,而资本所得相关个税收入占比不足 15%。这与资本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份额并不匹配。劳动者在初次分配中议价能力弱,在二次分配收入端又承担较重税负,消费能力自然难以释放。
二次分配的支出端:为什么地方更爱投资而不是发钱
税收只是二次分配的一半,另一半是财政支出。长期以来,地方财政支出更偏重基建投资和招商引资,而不是面向居民的直接转移支付。基建投资最直接的受益者是建筑企业、材料供应商、设备供应商,以及围绕项目运转的本地就业群体。
这套投资体系确实创造了大量县城和地方经济活动。很多地方的消费基础,本质上围绕地方政府开支运转。基建下滑时,建筑、材料、运输、餐饮、零售都会受到影响,全国消费能力也会同步承压。
问题在于,地方政府为什么不把更多钱投向社保、医保、教育、消费补贴和低保?核心仍是算账。投资在当地,税收、就业、GDP 都更容易留在当地;消费补贴则可能出现支出地和受益地错配。
一个人在广州用当地补贴购买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消费发生在广州,但产业链增值和税收收益可能更多流向生产地。支出的是一个地方,收益的是另一个地方。现有增值税体制下,地方政府天然更有动力扩大生产,而不是扩大消费。
这就形成了结构性激励:扩大生产能抢走其他地方的消费需求,扩大消费却未必能留下税收。地方政府因此更愿意招商引资、上项目、扩产能,而不是把财政资源直接用于居民消费能力提升。
最终,低收入群体成为间接税的重要承担者,工薪阶层成为个税的重要承担者,财政支出又更多流向投资端和资本端。劳动收入没有被再平衡,反而在多个环节被继续忽视。即使直接发钱,如果税收和支出结构不变,多轮流转后仍可能出现富者更富、穷者仍穷。
改革方向:直接税、消费地征税与投资于人
分配改革并不是没有方向。近两年的政策文件已经触及关键问题。税收理论讨论明确指出,增值税和消费税等间接税具有一定累退性,对共同富裕有逆向调节作用;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直接税体系,提高直接税比重,规范经营所得、资本所得和财产所得税收政策;十五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并重。
这三条方向分别对应三个问题:间接税过重、劳动所得税负偏重、地方财政支出中过度偏向投资。真正的改革,不是某一项单点政策,而是税制、支出结构和央地财政关系的组合调整。
第一,间接税征税环节需要后移。当前模式是谁生产谁交税,地方政府自然倾向于保护生产者、鼓励企业多生产、多扩产。若税收更多与消费地绑定,变成谁消费谁交税,地方政府才会有动力保护消费者、改善城市服务、降低居民生活成本。
当基础设施真正与人的消费能力绑定,城市治理逻辑就会变化。哪里的教育、医疗、交通、住房和公共服务更能降低生活成本,哪里就更能吸引居民消费,进而形成稳定税源。
第二,直接税体系需要强化。劳动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之间的税负需要更均衡,资本所得不能长期享受明显低于劳动所得的税率优势。房产税等存量税也会成为地方政府从存量资产中获得收入的重要工具,减少地方对招商、土地和增量投资的过度依赖。
第三,财政支出要从“投资于物”逐步转向“投资于人”。公共服务、职业培训、教育、医疗、社保、托育、住房保障,都会直接提高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的含金量。居民少为教育医疗住房焦虑,才敢消费;劳动者技能提升,才不容易被机器替代。
央地分配:地方债和房地产问题的根源
分配改革最大的阻力之一,是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权事权不匹配。1994 年分税制改革之前,财政包干体制使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持续下降。分税制通过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税种大比例上收,迅速提高了中央财政能力。
问题在于,财权上收的同时,教育、医疗、社保、基础设施等支出责任主要留在地方。地方政府成为公共服务主要提供者,但正规财源不足。2024 年地方本级财政总收入约 12 万亿元,而地方财政总支出超过 25 万亿元,缺口超过 13 万亿元。
这个缺口一部分来自低效投资,一部分来自民生支出刚性增长。中央转移支付可以缓解问题,却无法彻底改变地方政府的财政不安全感。在政绩考核和收入压力下,地方政府自然会通过卖地、融资平台、房地产和债务工具填补缺口。
这解释了城投债问题和房地产问题的制度根源。只要地方正规财源不足以覆盖支出责任,地方就会有强烈动机绕开债务约束;只要地方财政依赖增值税和企业税源,地方就会更倾向于保护企业利益、防止企业搬走;只要财政收支无法平衡,减税和二次分配优化就很难真正落地。
因此,初次分配、二次分配和央地分配不是三个独立问题,而是一个闭环系统。任何一个维度的单点突破,都会被其他维度的反向激励抵消。过去许多单项改革之所以只能产生局部成果,正是因为没有同步改变整个分配系统。
一揽子路径:开源、节流与劳动者保护同步推进
可行的改革路径需要同时推进五件事。第一,推动间接税征税环节后移,让地方政府从消费中获得更明确收益,改变地方只重生产、不重消费的激励结构。
第二,强化直接税,对劳动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进行更统一、更规范的征税,并逐步建立以房产税为代表的存量税,让地方财政从存量资产中获得稳定收入,而不是不断依赖土地出让和新增建设。
第三,在地方财政来源结构改变之后,地方政府才更有动力严格执行劳动法、提高监管能力、简化维权程序,并把劳动保护延伸到中小企业、平台用工、非正规就业等更脆弱的群体。
第四,提高最低工资必须与职业培训和技能认证结合。单独提高最低工资会触发资本替代效应,配合培训才能提高劳动者不可替代性,降低企业用机器替代人的冲动。
第五,必须明确地方政府事权边界,强化审计,减少无效支出。地方政府确实面临财权事权不匹配,但这不意味着每一笔支出都合理。开源和节流要同时做,才能降低财政缺口。
改革的执行顺序也很重要。若只提高劳动保护而不改变地方财源,地方仍会站在企业一侧;若只增加转移支付而不改变税制,资金仍会沿原有渠道回流资产端;若只给地方新财源而不压缩无效支出,债务约束仍会继续松动。真正可持续的顺序,应当是先重塑地方激励,再扩大民生支出,同时提高劳动者技能和议价能力。
消费修复的根本:让劳动者拥有真实可支配收入
消费不振不是居民不愿意消费,而是可支配收入的安全感不足。劳动收入增长慢,间接税负担重,教育医疗住房预期支出高,地方公共服务不均衡,都会压低居民消费倾向。
出口可以创造顺差,投资可以拉动短期 GDP,基建可以托住地方经济,但真正可持续的内需,需要劳动者收入、公共服务和财政激励同步改善。只有收入增长更多流向中低收入群体,消费才会自然修复。
这也是为什么单纯发钱不是根本方案。一次性补贴可以短期提振需求,但如果税制、财政支出、地方激励和劳动保护不变,钱最终仍会沿着原有分配管道流回资本端和资产端。真正的消费政策,必须改变分配管道本身。
内需修复的关键不是让居民“更愿意花钱”,而是让居民“更有能力花钱、更少担心未来、更能从增长中受益”。这需要把分配改革放在经济增长模型的核心位置。
结论:消费问题,本质是分配系统问题
出口强、消费弱,并不是短期数据背离,而是中国经济结构中的长期矛盾。外需能吸收产能,资本回报能快速增长,但如果劳动收入、公共服务和地方财政激励不能同步改善,内需就很难真正启动。
初次分配决定工资和劳动者议价能力,二次分配决定税负和公共服务,央地分配决定地方政府的行为模式。三个环节共同塑造了居民消费能力,也共同解释了为什么过去单项改革难以系统性改善分配格局。
未来真正有效的改革,不是简单提高最低工资,也不是简单增加财政支出,更不是单纯放水救地方债。它必须同时推动税制调整、地方财政重构、劳动者技能提升、公共服务改善和无效投资压缩。
只有增长的果实更多留给劳动者,只有地方政府从“服务企业扩产”转向“服务居民消费”,只有资本所得、财产所得和劳动所得之间的税负更均衡,中国消费才能从短期刺激走向长期修复。消费的答案不在消费本身,而在分配制度。